甲方:商百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6ULB5W
乙方: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份了解,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代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代理内容:
甲方和百年云(www.bainiancloud.com)平台产品及服务,以及甲方关联合作方的产品及服务。
- 代理级别及权益:
乙方选择的代理级别为 ,代理费为 元,返消费券 元,代理产品和服务佣金计提标准为销售金额的 %。
乙方代理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号。
乙方知悉以上为基本代理佣金及权益,部分产品佣金低于或高于此佣金,因市场及政策变化及甲方关联合作方的产品及服务价格调整,有可能存在佣金调整。
- 佣金结算
甲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按周或月向乙方支付佣金。
-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可经双方同意可顺延,顺延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 甲方收款账号
对公账户: 账户名: 收款账号: 开户行: | 法人: 账户名: 收款账号: 开户行: |
-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必须合规、合法、诚信经营开展业务。
甲方须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佣金。
乙方取得甲方代理后,需积极开展市场业务。
乙方开展业务如涉及使用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商号、商标、网址、公众号等品牌商标及知识产权等,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开展业务时不得损害甲方声誉,不得利用甲方声誉向客户或第三方索要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损害第三方权益。
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涉及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及言行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违规开展业务,给甲方造成声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代理资格,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和服务和开展业务时,对可能获知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经营决策策略、市场营销策略、定价策略、客户档案及联系方式及隐私等。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身份)参与设立新的经营同类或与公司业务相关联的其他公司。
- 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双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乙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代理费足额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否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甲方依法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罢工、火灾、洪水、恶劣天气所致无法履行义务或造成义务履行延误;海难、禁运事故;政府当局公布的法律法规政策限制规定造成义务无法履行或义务履行延误等。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收费、公证费、鉴定费、仲裁费等。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起诉。
- 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电话: | 电话: |
邮箱: | 邮箱: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签约地:北京市